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8月25日10时至2024年8月26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东营旺豪化工有限公司名下鲁(2020)垦利不动产权第0024644号、第0024805号、第0024806号、第0024807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办公楼、宿舍楼、生产车间、商品房)等不动产,详见附表。

序号

幢号

用途

产权证号

建成年份

结构形式

层数

评估面积(㎡)

备注

1

中兴路296-1

办公楼

鲁(2020)垦利不动产权第0024806

2005

砖混

4

1353.83

无产权证部分占338.46

2

中兴路296-2

宿舍楼

鲁(2020)垦利不动产权第0024806

2005

砖混

3

1340.81

 

3

中兴路296-3

门卫

/

2005

砖混

1

34.08

无产权证

4

中兴路296-4

旱厕

/

2005

砖混

1

28.84

无产权证

5

中兴路296-5

仓储房

/

2005

砖混

1

176

无产权证

6

中兴路292-1

门卫

鲁(2020)垦利不动产权第0024805

2004

砖混

1

62

 

7

中兴路292-2

办公楼

/

2004

砖混

2

198.4

无产权证

8

中兴路292-3

水池

/

2004

钢筋砼

1

320.25

无产权证

9

中兴路292-4

在建旱厕

/

2020

砖混

1

82.5

无产权证

10

中兴路290-1

办公室

/

2005

砖混

1

323.7

无产权证

11

中兴路290-2

办公室

/

2005

砖混

1

354.25

无产权证

12

中兴路290-3

化验办公室

/

2005

砖混

1

77.28

无产权证

13

中兴路290-4

门卫

/

2005

砖混

1

34.08

无产权证

14

中兴路290-5

生产车间

/

2005

砖混

1

242.4

无产权证

15

中兴路290-6

生产车间

/

2005

砖混

1

222.2

无产权证

16

中兴路290-7

管理房

/

2005

砖混

1

17.98

无产权证

17

中兴路290-8

水池

/

2005

钢筋砼

1

262.5

无产权证

18

中兴路178-1

市场化商品房

鲁(2020)垦利不动产权第024807

2002

砖混

5

1212.17

无产权证部分占323.27

房产小计

6343.27

 

 

序号

土地性质

位置

产权证号

出让年份

终止年份

剩余使用年限

评估面积(㎡)

 

1

工业用地

东营市垦利区中兴路296

鲁(2020)垦利不动产权第0024806

2004-4-2

2054-4-1

30.00

19988.60

不动产单元号(370505001003gb00052f00020001)

2

工业用地

东营市垦利区中兴路292

鲁(2020)垦利不动产权第0024805

2003-6-19

2053-6-18

29.22

19970.7

不动产单元号(370505001003gb00044f00020001)

3

工业用地

东营市垦利区中兴路290

鲁(2020)垦利不动产权第0024644

2004-3-12

2054-3-11

29.95

23726.7

不动产单元号(370505001003gb00051w00000000)

4

批发零售用地

东营市垦利区中兴路178a21

鲁(2020)垦利不动产权第0024807

2001-7-20

2041-7-19

17.29

308.10

不动产单元号(370505001002gb00102f01000021)
 
土地价值不单独评估,体现在房屋价值中

地产小计

63994.10

 

 

 

评估价:23298300元,起拍价:16308810元,保证金:1600000元,增价幅度:80000元。

备注:不动产有租赁。

二、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须符合相关部门制定的所有相关规定。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三个工作日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标的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2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暂不接受现场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竞买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按照相关税法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其他可能产生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金额等信息请竞买人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查询。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京产权交易所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9月2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24)05执恢23号拍卖余款[户名: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账号:622840134705472436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1886067715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860677156

北京产权交易所技术咨询电话;400-612-1717

法院联系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79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0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