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14日10时至2024年8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北交互联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山西古交煤焦集团金之中煤业有限公司收购山西华润昌裕煤业有限公司减量重组后的压缩30万吨煤炭产能指标。(具体情况详见标的调查表及附件评估报告)
评估价:4417.5万元,起拍价:2827.2万元,保证金:565万元,增价幅度:14万元。
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
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所在企业是否符合产能指标置换转让条件,竞买人应实地调研(包括但不限于向有关管理部门咨询)全面了解,审慎竞买。
2、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地方煤炭产业对跨区转让和项目审批、建设时限的相关政策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如因不符合当地煤炭产业规定条件或未能在当地政策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审批、建设等工作,从而造成拍卖标的不能过户、不能实际占有及交割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风险与责任,法院不因此承担任何担保保证责任;另竞买人竞得产能指标后该指标可能存在被政府调整给其他有能力建设企业导致买受人不能实际占有的风险,法院不为此承担任何担保保证责任,竞买人应审慎竞买。上述情况竞买人应知悉,并自行判断。
3、基于拍卖标的的特性和国家及省市有关煤炭产业政策规定,该拍卖标的在产能置换比例、时间要求,相关审批手续办理方面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可能导致买受人无法实际交割和取得拍卖标的相关权利,竞买人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应对拍卖标的和相关产业政策、规划进行全面的了解、确认,一旦参与报名竞拍即视为自愿承担竞得该标的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评估价为司法评估价格,本次拍卖标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其可能存在的各项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竞买人条件及特别提醒:
竞买人自行了解被拍卖产能企业所在行政区域内产能置换(或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规定,竞买人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产能使用的煤炭企业,并于开拍前五日将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交至本院。过户审批及可能产生的交易税费由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承担。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内,如遇国家或当地政府对产能指标交易政策发生变化,以政策为准。
如买受人在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不予办理过户或交易审批所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产能使用的煤炭企业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五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一天上午10时——11时、下午2时——3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10-87553143(刘法官)。(附件中图片影像仅供参考,以实物现状为准)。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竞买人通过网拍系统支付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8月22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或拍卖人。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4)京02执恢99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027546073) 注:以上数字及括号均为半角符号(因汇款人输入户名等信息错误,致使价款无法在法院指定期限内缴纳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
十三、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需另行承担责任。若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将对其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法院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并送达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办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查询并处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010-87553143 刘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监督电话:010-67653214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10号
网址: http://bj2zy.chinacourt.org/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 年 七 月 二十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