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定于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9月15日开展2021年会员资格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一)交易服务会员(原经纪会员)及专业服务会员(原服务会员)。
(二)不包括2021年新入会的会员。
二、年检审查内容
(一)是否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经营期限是否到期;
(二)是否具有经核准的相应经营范围和有效的相关业务资格或资质;
(三)行业资格或资质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
(四)会员业务开展中完成的成功案例;
(五)相关行业机构对会员给予的表彰或惩处情况;
(六)其它应履行的会员义务。
三、年检应提交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一)《会员年检报告书》(见附件1);
(二)《会员证书》原件;
(三)《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
(四)《会员代表推荐函》(见附件3);
(五)有效的行业资格或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交易服务会员提交《经纪执业人员备案登记表》(见附件4)及全部在聘经纪执业人员持有的: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颁发的《结业证书》、《北京经纪人协会个人会员证》和《经纪人执业证书》(有效期内的)的复印件;
(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它合法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注:附件1、附件2另需发送电子版至邮箱sytang@cbex.com.cn。会员应当对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对除《会员证书》外的文件材料加盖公章,并邮寄至北交所进行审查。
四、年检受理及审查
(一)会员提交年检材料应当齐全、内容完整。会员提交的年检材料不齐全、内容不完整的,北交所不予受理。
(二)北交所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会员资格的年检审查。
(三)经审查通过年检的,北交所在其《会员证书》加盖年检章并发还;经审查未通过的,暂扣《会员证书》,暂停会员业务,通知限期整改,整改后符合相关要求的,恢复会员业务,在《会员证书》加盖年检章。
(四)未按时参加年检的,暂停会员业务,并限期完成年检。
(五)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暂停会员资格。
(六)会员参加年检情况及年检结果将在北交所网站公布。
五、年检受理部门
北交所会员与机构合作部
联系人:唐素英 、 王森
电话:010-66295611 、 010-83143166
邮箱:sytang@cbex.com.cn 、swang@cbex.com.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甲17号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件:1.会员年检报告书
2.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3.会员代表推荐函
4.经纪执业人员备案登记表
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