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利记sbobet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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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会馆

   时间:2020-04-23 10:00   

 

一、招商项目简况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北京市西城区首批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歙县会馆

招商主体

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招商金额

根据投资方活化利用方案确定

   

基本情况

项目区位

北京西城  广内街道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1.项目区位及交通

歙县会馆位于西城区宣外大街107号。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项目地距地铁宣武门站步行约5分钟,菜市口站步行约9分钟,周边多条公交线路可达。

2.文物建筑现状

歙县会馆现为坐西朝东的一进四合院,含西正房、过厅、南厢房、北厢房共四栋建筑。正房面阔五间,南北厢房、过厅各三间。主体结构保存完整,院内保留一粗一细树木两株,已完成腾退和修缮方案设计,并列入文物修缮计划

3.资源禀赋

歙县会馆为明末创建,原为商业会馆。清初,安徽歙县籍进京赴考者较多,遂成为文人试馆。清户部右侍郎的王茂荫(1798-1865)在京为官期间一直寓居于此。期间他曾多次上书提出发行纸币等一系列货币改革方案,并被马克思论及于《资本论》第一卷中。

保护级别

■一般文物  区级

投资亮点

1.交通区位良好

项目位于二环内,紧邻宣武门外大街,交通便利,方便出行。同时项目距西单商圈、大栅栏、琉璃厂、前门等均在半小时车程范围,项目联动性较强。

2.院落格局良好

项目院落整体保存完整,有利于后期社会资本业态植入和经营管理,整体设计难度小。

3.文化传承性强

歙县会馆除自身所蕴含的文化底蕴外,还可以有效传承徽州、文房四宝等一系列历史文化和内涵,搭建文化交流的桥梁,有利于文物的活化与文化的传承。

4.政府进行文物修缮及大市政配套

项目已完成腾退并列入政府文物修缮计划,由政府出资进行基础修缮。其他经营性装修、装饰,在不破坏文物原貌的基础上,投资方可根据利用方案自行出资进行。同时大市政已引入项目红线内,投资方可根据项目需求和设计方案直接接入大市政。

建筑物情况

(按照项目现状填写)

文物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418.53  平米   建筑面积 255.4 平米

产权归属方

西城区人民政府

招商条件

r策划   r资金   r人才  r管理  r技术  r市场

具体说明

1.坚持正面导向、公益属性。参与本项目的社会机构需认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物建筑合理利用和开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中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遵循正面导向、注重公益、促进保护、服务公众的原则,严格按照本计划的相关规定参与项目活化利用工作。

2.坚持安全底线、文化传承。本次文物建筑活化利用计划旨在吸引有情怀、有专业、有实力的社会机构及民间资本,参与到西城区文物资源开发利用中来,以确保文物安全为前提,以服务社会公众为目的,以彰显文物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文物价值传承传播最大化。

3.坚持科学策划、持续运营。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要按照报告编制要求有针对性地编制独立的项目申请报告,报告要充分阐发和展现文物建筑文化内涵,文物建筑利用方向、项目功能定位,必须进行成本核算以及风险评估,以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4.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西城区政府统筹指导区域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工作,在坚持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权不变、坚守文物保护底线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集社会各方智慧和资本,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国有文物建筑使用和运营管理。

其他需要

披露的内容

             

 


二、交易条件与合作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利记sbobet官网的支付方式

a.一次性支付         rb.分期支付

交易价款(保证金)托管结算

a.由北交所托管结算   rb.自行结算

与交易相关

其他条件

项目申报材料具体提交时间请随时关注西城区政府网站及北交所网站通知。

合作发展要求

本项目在遵照法律法规及项目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用于文化交流、文化旅游、文化体验、非遗传承等方面的开发利用。

是否许可合作方转让或分包权益

不允许转让或分包权益

其他招商需求

一、申报流程

1.信息获取。项目相关信息可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获取。

2.前期咨询。项目单位向北京产权交易所咨询,北京产权交易所对其提供文物建筑活化利用政策、制度等相关咨询服务。

3.项目策划。项目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并根据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及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修改建议完善报告;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报告时限原则上不超过90天。

4.项目评审。由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5.项目确定。通过评审的项目,经西城区政府专题会议审定后,履行行政许可,签署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协议。

 

二、申报材料

1.《西城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参见附件1);

2.《西城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申请报告》(加盖公章)(参见附件2);  

3.其他

1)近2年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财务印章);

2)近2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单位财务印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相关业绩资料;

6)《西城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承诺书》(加盖公章)(参见附件3);  

7)可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补充材料,包括: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等(加盖骑缝章)。

 

三、其他交易条件

1. 意向合作方在充分了解招商标的情况后,应在挂牌期间提交合作申报材料;

2. 意向合作方在与委托方签署正式协议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5万元交易服务费。

资格条件

1.项目参与主体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社会机构均可参与项目申报;参与项目的机构应具备较强的方案编制能力、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和相应的配套资源。

2.项目经营要求:遵循公共属性,不得以各种名义对公众参观设置门槛;坚持自主运营,不得将建筑作为转租、承包、转让、抵押等资产经营;确保公共安全,及时消除对文物建筑、公众参观等造成的安全隐患。

3.项目有偿使用要求:所有参与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的单位均需签署文物建筑使用合同,并按合同要求缴纳租金。首期合同一般不超过5年,合同期满后依据使用单位绩效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4.项目空间开放要求:文物建筑应采取不同形式对公众开放。要单辟展室,充分展示文物建筑的历史文化内涵,并对外开放。

5.项目考核要求:所有参与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的单位均需接受监督和考核。对于违反合作协议、绩效考核不达标或者在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法违规的将及时终止合作协议,并依法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参与本项目:

(1)编报虚假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虚假承诺;

(2)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法律纠纷;

(3)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事项;

(4)申请单位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5)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以及其他非环境友好型企业或项目。

附件下载:

晋江会馆

   时间:2020-04-23 10:00   

 

 一、招商项目简况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北京市西城区首批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晋江会馆

招商主体

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招商金额

根据投资方活化利用方案确定

   

基本情况

项目区位

北京西城  椿树街道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1.项目区位及交通

晋江会馆位于西城区椿树街道南柳巷40号、42号。项目紧邻琉璃厂西街。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项目地距地铁虎坊桥站步行约10分钟,距地铁宣武门、和平门站步行均约15分钟。

2.文物建筑现状

院落坐西朝东,为一进四合院。北房、南房各五间,东西厢房各三间。已完成腾退和修缮方案设计,并列入文物修缮计划

3.资源禀赋

本项目始建于清代,为福建晋江会馆旧址。著名中国台湾籍女作家林海音,自1923年随父抵京至1948年举家返台,其间曾在城南地区多处居住,其中位于西城区南柳巷40号、42号的晋江会馆旧址即为现存可考的林海音在京居住时间较长的一处住所。自20世纪30年代初至1939年她一直居于晋江会馆旧址北房内。其代表作《城南旧事》描写的就是她在城南地区生活时的童年往事。

林海音(19182001),原名林含英,中国现代著名女作家,被誉为台湾文学“祖母级人物”。出版作品众多,其中《城南旧事》一书影响最为深远。林海音女士以个人号召力,积极促进两岸文学界的友好交流。

保护级别

□一般文物  区级

投资亮点

1.交通区位良好

项目位于二环内胡同中,距琉璃厂古文化街步行仅8分钟,方便游客充分体验老北京的胡同文化,项目联动性较强。

2.文化传承性强

晋江会馆自身所蕴含丰富的文化内涵,且又是著名作家林海音创作《城南旧事》的主要背景之一,有利于文化交流、文化展示、文化研讨等项目的落地和执行。

3.政府进行文物修缮及大市政配套

项目已完成腾退并列入政府文物修缮计划,由政府出资进行基础修缮。其他经营性装修、装饰,在不破坏文物原貌的基础上,投资方可根据利用方案自行出资进行装修、装饰。同时大市政已引入项目红线内,投资方可根据项目需求和设计方案直接接入大市政。

建筑物情况

(按照项目现状填写)

文物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548.42  平米   建筑面积 381.1 平米

产权归属方

西城区人民政府

招商条件

r策划   r资金   r人才  r管理  r技术  r市场

具体说明

1.坚持正面导向、公益属性。参与本项目的社会机构需认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物建筑合理利用和开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中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遵循正面导向、注重公益、促进保护、服务公众的原则,严格按照本计划的相关规定参与项目活化利用工作。

2.坚持安全底线、文化传承。本次文物建筑活化利用计划旨在吸引有情怀、有专业、有实力的社会机构及民间资本,参与到西城区文物资源开发利用中来,以确保文物安全为前提,以服务社会公众为目的,以彰显文物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文物价值传承传播最大化。

3.坚持科学策划、持续运营。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要按照报告编制要求有针对性地编制独立的项目申请报告,报告要充分阐发和展现文物建筑文化内涵、文物建筑利用方向、项目功能定位,必须进行成本核算以及风险评估,以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4.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西城区政府统筹指导区域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工作,在坚持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权不变、坚守文物保护底线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集社会各方智慧和资本,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国有文物建筑使用和运营管理。

其他需要

披露的内容


 


二、交易条件与合作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利记sbobet官网的支付方式

a.一次性支付         rb.分期支付

交易价款(保证金)托管结算

a.由北交所托管结算   rb.自行结算

与交易相关

其他条件

项目申材料具体提交时间请随时关注西城区政府网站及北交所网站通知。

合作发展要求

本项目在遵照法律法规及项目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用于文化交流、文化旅游、文化体验、非遗传承等方面的开发利用。

是否许可合作方转让或分包权益

不允许转让或分包权益

其他招商需求

一、申报流程

1.信息获取。项目相关信息可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获取。

2.前期咨询。项目单位向北京产权交易所咨询,北京产权交易所对其提供文物建筑活化利用政策、制度等相关咨询服务。

3.项目策划。项目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并根据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及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修改建议完善报告;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报告时限原则上不超过90天。

4.项目评审。由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5.项目确定。通过评审的项目,经西城区政府专题会议审定后,履行行政许可,签署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协议。

 

二、申报材料

1.《西城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参见附件1);

2.《西城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申请报告》(加盖公章)(参见附件2);  

3.其他

1)近2年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财务印章);

2)近2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单位财务印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相关业绩资料;

6)《西城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承诺书》(加盖公章)(参见附件3);  

7)可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补充材料,包括: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等(加盖骑缝章)。

 

三、其他交易条件

1. 意向合作方在充分了解招商标的情况后,应在挂牌期间提交合作申报材料;

2. 意向合作方在与委托方签署正式协议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5万元交易服务费。

资格条件

1.项目参与主体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社会机构均可参与项目申报;参与项目的机构应具备较强的方案编制能力、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和相应的配套资源。

2.项目经营要求:遵循公共属性,不得以各种名义对公众参观设置门槛;坚持自主运营,不得将建筑作为转租、承包、转让、抵押等资产经营;确保公共安全,及时消除对文物建筑、公众参观等造成的安全隐患。

3.项目有偿使用要求:所有参与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的单位均需签署文物建筑使用合同,并按合同要求缴纳租金。首期合同一般不超过5年,合同期满后依据使用单位绩效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4.项目空间开放要求:文物建筑应采取不同形式对公众开放。要单辟展室,充分展示文物建筑的历史文化内涵,并对外开放。

5.项目考核要求:所有参与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的单位均需接受监督和考核。对于违反合作协议、绩效考核不达标或者在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法违规的将及时终止合作协议,并依法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参与本项目:

(1)编报虚假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虚假承诺;

(2)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法律纠纷;

(3)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事项;

(4)申请单位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5)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以及其他非环境友好型企业或项目。

附件下载:

梨园公会

   时间:2020-04-23 10:00   

 

 一、招商项目简况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北京市西城区首批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梨园公会

招商主体

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招商金额

根据投资方活化利用方案确定

   

基本情况

项目区位

  北京市  _   西城  区(县)___大栅栏街道___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1.项目区位及交通

梨园公会位于西城区大栅栏街道樱桃斜街65号,距地铁虎坊桥站步行约10分钟,距琉璃厂公交站步行约6分钟。项目地北侧步行约300米即可到达琉璃厂古文化街。

2.文物建筑现状

梨园公会坐北朝南,南北宽34米,东西长16米。两进传统四合院格局,保存完整,由正房、东西厢房、倒座房等组成。其中一进院正房五间,两厢房各两间倒座房五间,二进院正房五间,两厢房各一间。大门门簪雕有“梨园永固”字样。

3.资源禀赋

梨园公会即戏曲界行业会馆,是当时为戏曲界服务并进行行业管理的组织。凡是组班邀角,贫苦艺人生养死葬及其他公益事项,均由该会办理。遇有重大事件,由首领召集各班“言公人”开堂公断。

公会原设在京城珠市口迤东草市精忠庙内,现址为购买私宅改建而成。名称也几经变化,先后名为“精忠庙”“正乐育化会”“北京梨园公益会”“北平梨园公会”等。

保护级别

一般文物  r区级

投资亮点

1.交通区位良好

项目位于北京城二环内,周边有地铁7号线、2号线,并且多条公交线路可达。并且项目紧邻琉璃厂古文化街,项目地3公里半径内有前门、天坛公园、陶然亭公园等景区景点,可与周边旅游景点进行联动。

2.院落格局良好

两进传统四合院格局,保存完整。后院位置隐秘,私密性良好,可以做业态分离。

3.周边老北京文化氛围深厚

项目位于大栅栏樱桃斜街,是老北京文化集聚地之一。项目街区保存完整,环境整治维护到位,街区治理完善,有利于文物的活化与文化的传承。

4.政府进行文物修缮及大市政配套

项目已完成腾退并列入政府文物修缮计划,由政府出资进行基础修缮。其他经营性装修、装饰,在不破坏文物原貌的基础上,投资方可根据利用方案自行出资进行装修、装饰。同时大市政已引入项目红线内,投资方可根据项目需求和设计方案直接接入大市政。

建筑物情况

(按照项目现状填写)

文物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550.6 平米    建筑面积 432.4 平米

产权归属方

西城区人民政府

招商条件

r策划   r资金   r人才  r管理  r技术  r市场

具体说明

1.坚持正面导向、公益属性。参与本项目的社会机构需认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物建筑合理利用和开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中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遵循正面导向、注重公益、促进保护、服务公众的原则,严格按照本计划的相关规定参与项目活化利用工作。

2.坚持安全底线、文化传承。本次文物建筑活化利用计划旨在吸引有情怀、有专业、有实力的社会机构及民间资本,参与到西城区文物资源开发利用中来,以确保文物安全为前提,以服务社会公众为目的,以彰显文物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文物价值传承传播最大化。

3.坚持科学策划、持续运营。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要按照报告编制要求有针对性地编制独立的项目申请报告,报告要充分阐发和展现文物建筑文化内涵、文物建筑利用方向、项目功能定位,必须进行成本核算以及风险评估,以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4.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西城区政府统筹指导区域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工作,在坚持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权不变、坚守文物保护底线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集社会各方智慧和资本,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国有文物建筑使用和运营管理。

其他需要

披露的内容

           

                                                   

 二、交易条件与合作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利记sbobet官网的支付方式

a.一次性支付         rb.分期支付

交易价款(保证金)托管结算

a.由北交所托管结算   rb.自行结算

与交易相关

其他条件

项目申报材料具体提交时间请随时关注西城区政府网站及北交所网站通知。

合作发展要求

本项目在遵照法律法规及项目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用于文化交流、文化旅游、文化体验、非遗传承等方面的开发利用。

是否许可合作方转让或分包权益

不允许转让或分包权益

其他招商需求

一、申报流程

1.信息获取。项目相关信息可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获取。

2.前期咨询。项目单位向北京产权交易所咨询,北京产权交易所对其提供文物建筑活化利用政策、制度等相关咨询服务。

3.项目策划。项目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并根据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及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修改建议完善报告;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报告时限原则上不超过90天。

4.项目评审。由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5.项目确定。通过评审的项目,经西城区政府专题会议审定后,履行行政许可,签署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协议。

 

二、申报材料

1.《西城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参见附件1);

2.《西城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申请报告》(加盖公章)(参见附件2);  

3.其他

1)近2年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财务印章);

2)近2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单位财务印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相关业绩资料;

6)《西城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承诺书》(加盖公章)(参见附件3);  

7)可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补充材料,包括: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等(加盖骑缝章)。

 

三、其他交易条件

1. 意向合作方在充分了解招商标的情况后,应在挂牌期间提交合作申报材料;

2. 意向合作方在与委托方签署正式协议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5万元交易服务费。

资格条件

1.项目参与主体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社会机构均可参与项目申报;参与项目的机构应具备较强的方案编制能力、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和相应的配套资源。

2.项目经营要求:遵循公共属性,不得以各种名义对公众参观设置门槛;坚持自主运营,不得将建筑作为转租、承包、转让、抵押等资产经营;确保公共安全,及时消除对文物建筑、公众参观等造成的安全隐患。

3.项目有偿使用要求:所有参与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的单位均需签署文物建筑使用合同,并按合同要求缴纳租金。首期合同一般不超过5年,合同期满后依据使用单位绩效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4.项目空间开放要求:文物建筑应采取不同形式对公众开放。要单辟展室,充分展示文物建筑的历史文化内涵,并对外开放。

5.项目考核要求:所有参与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的单位均需接受监督和考核。对于违反合作协议、绩效考核不达标或者在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法违规的将及时终止合作协议,并依法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参与本项目:

(1)编报虚假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虚假承诺;

(2)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法律纠纷;

(3)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事项;

(4)申请单位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5)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以及其他非环境友好型企业或项目。

附件下载:

钱业同业公会

   时间:2020-04-23 10:00   

 

 一、招商项目简况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北京市西城区首批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钱业同业公会

招商主体

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招商金额

根据投资方活化利用方案确定

   

基本情况

项目区位

  北京市  _   西城  区(县)___大栅栏街道___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1.项目区位及交通

钱业同业公会位于西城区大栅栏街道西河沿街186号,紧邻南新华街和前门西大街,距离地铁和平门站步行约5分钟。周边北京供电局、前门西等公交站众多。

2.文物建筑现状

钱业同业公会为一组两进式四合院。院落坐南朝北,格局方正通透。一进院为传统四合院形式,二进院为三面合围,呈“凹”字型,前后院间一门相隔。钱业同业公会建筑现状基本保持原貌。

3.资源禀赋

钱业同业公会原名银钱号公会,1928年创立,1933年改为银钱业同业公会,1935年炉房公会并入,改称钱业同业公会。同业集资购得此处房产重建,19415月落成完工。1946年并入北平市商会。

保护级别

r一般文物  区级

投资亮点

1.交通区位良好

项目位于北京城二环内大栅栏街道,周边有地铁2号线和平门站、前门站,同时多条公交线路可达。同时,项目地距国家大剧院600米,项目地3公里半径内有前门、天安门、琉璃厂古文化街等景区景点。

2.院落格局良好

两进式四合院格局,格局方正通透,保存完整。院内场地开阔,便于利用。

3.周边老北京文化氛围深厚

项目位于大栅栏西河沿街,是老北京文化集聚地之一。项目街区保存完整,环境整治维护到位,街区治理完善,形成有利于文物的活化与文化的传承。

4.政府进行文物修缮及大市政配套

项目已完成腾退,将由政府出资进行基础修缮。其他经营性装修、装饰,在不破坏文物原貌的基础上,投资方可根据利用方案自行出资进行装修、装饰。

同时大市政已引入项目红线内,投资方可根据项目需求和设计方案直接接入大市政。

建筑物情况

(按照项目现状填写)

文物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530.08 平米    建筑面积 269.4 平米

产权归属方

西城区人民政府

招商条件

r策划   r资金   r人才  r管理  r技术  r市场

具体说明

1.坚持正面导向、公益属性。参与本项目的社会机构需认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物建筑合理利用和开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中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遵循正面导向、注重公益、促进保护、服务公众的原则,严格按照本计划的相关规定参与项目活化利用工作。

2.坚持安全底线、文化传承。本次文物建筑活化利用计划旨在吸引有情怀、有专业、有实力的社会机构及民间资本,参与到西城区文物资源开发利用中来,以确保文物安全为前提,以服务社会公众为目的,以彰显文物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文物价值传承传播最大化。

3.坚持科学策划、持续运营。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要按照报告编制要求有针对性地编制独立的项目申请报告,报告要充分阐发和展现文物建筑文化内涵、文物建筑利用方向、项目功能定位,必须进行成本核算以及风险评估,以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4.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西城区政府统筹指导区域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工作,在坚持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权不变、坚守文物保护底线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集社会各方智慧和资本,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国有文物建筑使用和运营管理。

其他需要

披露的内容

           

 

 

 

 


二、交易条件与合作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利记sbobet官网的支付方式

a.一次性支付         rb.分期支付

交易价款(保证金)托管结算

a.由北交所托管结算   rb.自行结算

与交易相关

其他条件

项目申报材料具体提交时间请随时关注西城区政府网站及北交所网站通知。

合作发展要求

本项目在遵照法律法规及项目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用于文化交流、文化旅游、文化体验、非遗传承等方面的开发利用。

是否许可合作方转让或分包权益

不允许转让或分包权益

其他招商需求

一、申报流程

1.信息获取。项目相关信息可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获取。

2.前期咨询。项目单位向北京产权交易所咨询,北京产权交易所对其提供文物建筑活化利用政策、制度等相关咨询服务。

3.项目策划。项目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并根据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及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修改建议完善报告;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报告时限原则上不超过90天。

4.项目评审。由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5.项目确定。通过评审的项目,经西城区政府专题会议审定后,履行行政许可,签署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协议。

 

二、申报材料

1.《西城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参见附件1);

2.《西城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申请报告》(加盖公章)(参见附件2);  

3.其他

1)近2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财务印章);

2)近2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单位财务印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相关业绩资料;

6《西城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承诺书》(加盖公章)(参见附件3);  

7)可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补充材料,包括: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等(加盖骑缝章)。

 

三、其他交易条件

1. 意向合作方在充分了解招商标的情况后,应在挂牌期间提交合作申报材料;

2. 意向合作方在与委托方签署正式协议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5万元交易服务费。

资格条件

1.项目参与主体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社会机构均可参与项目申报;参与项目的机构应具备较强的方案编制能力、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和相应的配套资源。

2.项目经营要求:遵循公共属性,不得以各种名义对公众参观设置门槛;坚持自主运营,不得将建筑作为转租、承包、转让、抵押等资产经营;确保公共安全,及时消除对文物建筑、公众参观等造成的安全隐患。

3.项目有偿使用要求:所有参与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的单位均需签署文物建筑使用合同,并按合同要求缴纳租金。首期合同一般不超过5年,合同期满后依据使用单位绩效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4.项目空间开放要求:文物建筑应采取不同形式对公众开放。要单辟展室,充分展示文物建筑的历史文化内涵,并对外开放。

5.项目考核要求:所有参与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的单位均需接受监督和考核。对于违反合作协议、绩效考核不达标或者在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法违规的将及时终止合作协议,并依法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参与本项目:

(1)编报虚假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虚假承诺;

(2)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法律纠纷;

(3)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事项;

(4)申请单位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5)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以及其他非环境友好型企业或项目。

附件下载:

西单饭店旧址

   时间:2020-04-23 10:00   

 

 一、招商项目简况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北京市西城区首批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西单饭店旧址

招商主体

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招商金额

根据投资方活化利用方案确定

   

基本情况

项目区位

 北京西城大栅栏街道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1.项目区位及交通

西单饭店旧址位于西城区大栅栏街道樱桃斜街11号,距离主干道南新华街步行约10分钟。同时项目半径1公里内有地铁线虎坊桥站、和平门站,以及公交站前门站和琉璃厂站,交通便捷。

2.文物建筑现状

西单饭店旧址坐西朝东,为大型的天井式二层木结构楼房,红廊绿檐、雕梁画栋、气势恢弘,徜徉其间,仿若置身昔日古客栈之中。目前场馆正在修缮当中,将于今年完工。

3.资源禀赋

西单饭店旧址始建于清朝乾隆年间,民国后期这里改为“西单饭店”。建筑较为规整,其原貌及格局保持民国商业建筑风格,历史价值及艺术价值较高。

保护级别

一般文物  □区级

投资亮点

1.交通区位良好

项目位于北京城二环内,周边有多条地铁、公交等交通线路可达。同时项目西侧紧邻琉璃厂古文化街,项目地3公里半径内有天安门广场、国家博物馆、前门、天坛公园、陶然亭公园等景区景点,可与本项目实现联动。

2.院落格局良好

西单饭店旧址是座大型的天井式二层木结构楼房,院子古色古香,环廊回绕。

3.周边老北京文化氛围深厚

项目位于大栅栏樱桃斜街,是老北京文化集聚地之一。项目街区保存完整,治理完善,环境整治维护到位,有利于文物的活化与文化的传承。

4.政府进行文物修缮及大市政配套

项目即将修缮完工。其他经营性装修、装饰,在不破坏文物原貌的基础上,投资方可根据利用方案自行出资进行装修、装饰。同时大市政已引入项目红线内,投资方可根据项目需求和设计方案直接接入大市政。

建筑物情况

文物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555.11平米   建筑面积1116.02平米

产权管理方

西城区人民政府

招商条件

r  策划  r资金 r人才 r管理  r技术 r市场

具体说明

1.坚持正面导向、公益属性。参与本项目的社会机构需认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物建筑合理利用和开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中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遵循正面导向、注重公益、促进保护、服务公众的原则,严格按照本计划的相关规定参与项目活化利用工作。

2.坚持安全底线、文化传承。本次文物建筑活化利用计划旨在吸引有情怀、有专业、有实力的社会机构及民间资本,参与到西城区文物资源开发利用中来,以确保文物安全为前提,以服务社会公众为目的,以彰显文物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文物价值传承传播最大化。

3.坚持科学策划、持续运营。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要按照报告编制要求有针对性地编制独立的项目申请报告,报告要充分阐发和展现文物建筑文化内涵、文物建筑利用方向、项目功能定位,必须进行成本核算以及风险评估,以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4.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西城区政府统筹指导区域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工作,在坚持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权不变、坚守文物保护底线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集社会各方智慧和资本,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国有文物建筑使用和运营管理。

其他需要

披露的内容

             

 


二、交易条件与合作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利记sbobet官网的支付方式

a.一次性支付         rb.分期支付

交易价款(保证金)托管结算

a.由北交所托管结算   rb.自行结算

与交易相关

其他条件

本项目申报材料具体提交时间请随时关注西城区政府网站及北交所网站通知。

合作发展要求

本项目在遵照法律法规及项目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用于文化交流、文化旅游、文化体验、非遗传承等方面的开发利用。

是否许可合作方转让或分包权益

不允许转让或分包权益

其他招商需求

一、申报流程

1.信息获取。项目相关信息可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获取。

2.前期咨询。项目单位向北京产权交易所咨询,北京产权交易所对其提供文物建筑活化利用政策、制度等相关咨询服务。

3.项目策划。项目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并根据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及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修改建议完善报告;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报告时限原则上不超过90天。

4.项目评审。由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5.项目确定。通过评审的项目,经西城区政府专题会议审定后,履行行政许可,签署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协议。

二、申报材料

1.《西城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参见附件1);

2.《西城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申请报告》(加盖公章)(参见附件2);  

3.其他

1)近2年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财务印章);

2)近2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单位财务印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相关业绩资料;

6)《西城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承诺书》(加盖公章)(参见附件3);  

7)可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补充材料,包括: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等(加盖骑缝章)。

三、其他交易条件

1. 意向合作方在充分了解招商标的情况后,应在挂牌期间提交合作申报材料;

2. 意向合作方在与委托方签署正式协议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10万元交易服务费。

资格条件

1.项目参与主体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社会机构均可参与项目申报;参与项目的机构应具备较强的方案编制能力、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和相应的配套资源。

2.项目经营要求:遵循公共属性,不得以各种名义对公众参观设置门槛;坚持自主运营,不得将建筑作为转租、承包、转让、抵押等资产经营;确保公共安全,及时消除对文物建筑、公众参观等造成的安全隐患。

3.项目有偿使用要求:所有参与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的单位均需签署文物建筑使用合同,并按合同要求缴纳租金。首期合同一般不超过5年,合同期满后依据使用单位绩效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4.项目空间开放要求:文物建筑应采取不同形式对公众开放。要单辟展室,充分展示文物建筑的历史文化内涵,并对外开放。

5.项目考核要求:所有参与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的单位均需接受监督和考核。对于违反合作协议、绩效考核不达标或者在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法违规的将及时终止合作协议,并依法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参与本项目:

(1)编报虚假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虚假承诺;

(2)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法律纠纷;

(3)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事项;

(4)申请单位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5)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以及其他非环境友好型企业或项目。

附件下载:

聚顺和栈南货老店旧址

   时间:2020-04-23 11:00   

 

一、招商项目简况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北京市西城区首批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聚顺和栈南货老店旧址

招商主体

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招商金额

根据投资方活化利用方案确定

   

基本情况

项目区位

 北京西城大栅栏街道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1.项目区位及交通

聚顺和栈南货老店旧址位于西城区大栅栏街道煤市街144号,紧邻主干道珠市口西大街。项目周边交通便利,距地铁珠市口站步行约6分钟,距地铁前门站步行约13分钟,周边有2路、5路、20路、23路、48路、59路、66路等多条公交线路。

2.文物建筑现状

老店旧址为一处青灰色门房,南北宽约7米,东西长约23米,高于两侧建筑。门上有“聚顺和栈南货老店”字样,朱红色的大门两侧可见对联痕迹。项目原为前店后厂,方便后期改造使用。

3.资源禀赋

果脯名号“聚顺和”创建于清朝末年,由从山西文水来京的任百川创建,在北京先后开设了三家店铺,其中一家便是位于煤市街144号的聚顺和栈。其最初作为货栈使用,后来发展成为店铺,经营果脯和南北风味糕点。

二十世纪初期,聚顺和已成为北京果脯名店。1915年,聚顺和的果脯获得美国“巴拿马太平洋万国博览会”金奖。

新中国成立后,聚顺和与其他果脯品牌逐渐被果脯厂替代,合并成立了北京市公私合营果脯厂,这也是北京红螺食品有限公司的“前身”。2014年,红螺食品当选首批“北京老字号”。

保护级别

一般文物  □区级

投资亮点

1.交通区位良好

项目位于北京城二环内大栅栏街道,周边有地铁7号线、8号线、2号线,以及煤市街南口、大栅栏、珠市口西、板章路等多个公交站,交通便捷。同时项目西侧紧邻琉璃厂古文化街,项目地3公里半径内有天安门广场、中国国家博物馆、前门、天坛公园、陶然亭公园等多处景区景点,未来可与项目联动营销。

2.周边老北京文化氛围深厚

项目位于大栅栏煤市街,是老北京文化集聚地之一。项目街区保存完整,治理完善,环境整治维护到位。聚顺和是经营果脯的老字号店铺,历史悠久,有利于文物的活化与文化的传承。

3.政府进行文物修缮及大市政配套

项目已完成腾退,将由政府出资进行基础修缮。其他经营性装修、装饰,在不破坏文物原貌的基础上,投资方可根据利用方案自行出资进行。同时大市政已引入项目红线内,投资方可根据项目需求和设计方案直接接入大市政。

建筑物情况

文物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372.66平米   建筑面积308.2平米

产权归属方

西城区人民政府

招商条件

r  策划  r资金 r人才 r管理  r技术 r市场

具体说明

1.坚持正面导向、公益属性。参与本项目的社会机构需认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物建筑合理利用和开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中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遵循正面导向、注重公益、促进保护、服务公众的原则,严格按照本计划的相关规定参与项目活化利用工作。

2.坚持安全底线、文化传承。本次文物建筑活化利用计划旨在吸引有情怀、有专业、有实力的社会机构及民间资本,参与到西城区文物资源开发利用中来,以确保文物安全为前提,以服务社会公众为目的,以彰显文物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文物价值传承传播最大化。

3.坚持科学策划、持续运营。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要按照报告编制要求有针对性地编制独立的项目申请报告,报告要充分阐发和展现文物建筑文化内涵、文物建筑利用方向、项目功能定位,必须进行成本核算以及风险评估,以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4.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西城区政府统筹指导区域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工作,在坚持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权不变、坚守文物保护底线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集社会各方智慧和资本,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国有文物建筑使用和运营管理。

其他需要

披露的内容

 


二、交易条件与合作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利记sbobet官网的支付方式

a.一次性支付         rb.分期支付

交易价款(保证金)托管结算

a.由北交所托管结算   rb.自行结算

与交易相关

其他条件

项目申报材料具体提交时间请随时关注西城区政府网站及北交所网站通知

合作发展要求

本项目在遵照法律法规及项目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用于文化交流、文化旅游、文化体验、非遗传承等方面的开发利用。

是否许可合作方转让或分包权益

不允许转让或分包权益

其他招商需求

一、申报流程

1.信息获取。项目相关信息可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获取。

2.前期咨询。项目单位向北京产权交易所咨询,北京产权交易所对其提供文物建筑活化利用政策、制度等相关咨询服务。

3.项目策划。项目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并根据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及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修改建议完善报告;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报告时限原则上不超过90天。

4.项目评审。由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5.项目确定。通过评审的项目,经西城区政府专题会议审定后,履行行政许可,签署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协议。

 

二、申报材料

1.《西城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参见附件1);

2.《西城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申请报告》(加盖公章)(参见附件2);  

3.其他

1)近2年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财务印章);

2)近2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单位财务印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相关业绩资料;

6)《西城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承诺书》(加盖公章)(参见附件3);  

7)可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补充材料,包括: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等(加盖骑缝章)。

 

三、其他交易条件

1. 意向合作方在充分了解招商标的情况后,应在挂牌期间提交合作申报材料;

2. 意向合作方在与委托方签署正式协议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5万元交易服务费。

资格条件

1.项目参与主体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社会机构均可参与项目申报;参与项目的机构应具备较强的方案编制能力、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和相应的配套资源。

2.项目经营要求:遵循公共属性,不得以各种名义对公众参观设置门槛;坚持自主运营,不得将建筑作为转租、承包、转让、抵押等资产经营;确保公共安全,及时消除对文物建筑、公众参观等造成的安全隐患。

3.项目有偿使用要求:所有参与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的单位均需签署文物建筑使用合同,并按合同要求缴纳租金。首期合同一般不超过5年,合同期满后依据使用单位绩效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4.项目空间开放要求:文物建筑应采取不同形式对公众开放。要单辟展室,充分展示文物建筑的历史文化内涵,并对外开放。

5.项目考核要求:所有参与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的单位均需接受监督和考核。对于违反合作协议、绩效考核不达标或者在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法违规的将及时终止合作协议,并依法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参与本项目:

(1)编报虚假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虚假承诺;

(2)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法律纠纷;

(3)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事项;

(4)申请单位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5)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以及其他非环境友好型企业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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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区泰安里

   时间:2020-04-23 11:00   

 

一、招商项目简况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北京市西城区首批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新市区泰安里

招商主体

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招商金额

根据投资方活化利用方案确定

   

基本情况

项目区位

 北京西城天桥街道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1.项目区位及交通

新市区泰安里位于西城区天桥街道仁寿路616号,紧邻主干道珠市口西大街。项目周边交通便利,距地珠市口站步行约9分钟,周边多条公交线路可达。

2.文物建筑现状

新市区泰安里于2009年公布为西城区文物保护单位,2018年下半年进行修缮,目前建筑已基本修缮完毕,待向社会开放。占地面积约1600平方米,由六幢平面格局和立面造型基本相同的楼房组成。六幢建筑通过一条小巷分为两排,巷口朝向仁寿路,楼门均朝向小巷。每幢楼均为砖木结构,二层有独立的内天井,天井上方有罩棚。

3.资源禀赋

泰安里建于1915年至1918年间,是一组仿上海的里弄式住宅,由六幢平面格局和立面造型基本相同的二层楼房组成。19146月,北洋政府在北京成立了“京都市政公所”,宣布开辟香厂新市区,仿照西方国家模式进行城市规划及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泰安里即当时新市区建成的代表性建筑之一,是当年北京现代化建设的第一次尝试。

保护级别

□一般文物  区级

投资亮点

1.交通区位良好

项目位于北京城二环内天桥街道,周边有地铁7号线、2号线、4号线,以及多个公交站站点,交通便捷。项目地3公里半径内有天安门广场、中国国家博物馆、前门、先农坛、天坛公园、陶然亭公园等景区景点,又紧邻天桥演艺区,未来可与周边景区景点以及天桥演艺区联动经营。

2.院落格局良好

本项目经修缮后的建筑格局整齐,并已恢复原有格局和形制,方便投资人利用和开发。

3.政府进行文物修缮及大市政配套

项目已基本修缮完毕。其他经营性装修、装饰,在不破坏文物原貌的基础上,投资方可根据利用方案自行出资进行。同时大市政已引入项目红线内,投资方可根据项目需求和设计方案直接接入大市政。

建筑物情况

文物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1404平米   建筑面积3120平米

产权归属方

西城区人民政府

招商条件

r  策划  r资金 r人才 r管理  r技术 r市场

具体说明

1.坚持正面导向、公益属性。参与本项目的社会机构需认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物建筑合理利用和开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中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遵循正面导向、注重公益、促进保护、服务公众的原则,严格按照本计划的相关规定参与项目活化利用工作。

2.坚持安全底线、文化传承。本次文物建筑活化利用计划旨在吸引有情怀、有专业、有实力的社会机构及民间资本,参与到西城区文物资源开发利用中来,以确保文物安全为前提,以服务社会公众为目的,以彰显文物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文物价值传承传播最大化。

3.坚持科学策划、持续运营。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要按照报告编制要求有针对性地编制独立的项目申请报告,报告要充分阐发和展现文物建筑文化内涵、文物建筑利用方向、项目功能定位,必须进行成本核算以及风险评估,以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4.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西城区政府统筹指导区域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工作,在坚持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权不变、坚守文物保护底线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集社会各方智慧和资本,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国有文物建筑使用和运营管理。

其他需要

披露的内容


二、交易条件与合作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利记sbobet官网的支付方式

a.一次性支付         rb.分期支付

交易价款(保证金)托管结算

a.由北交所托管结算   rb.自行结算

与交易相关

其他条件

项目申报材料具体提交时间请随时关注西城区政府网站及北交所网站通知。

合作发展要求

本项目在遵照法律法规及项目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用于文化交流、文化旅游、文化体验、非遗传承等方面的开发利用。

是否许可合作方转让或分包权益

不允许转让或分包权益

其他招商需求

一、申报流程

1.信息获取。项目相关信息可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获取。

2.前期咨询。项目单位向北京产权交易所咨询,北京产权交易所对其提供文物建筑活化利用政策、制度等相关咨询服务。

3.项目策划。项目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并根据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及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修改建议完善报告;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报告时限原则上不超过90天。

4.项目评审。由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5.项目确定。通过评审的项目,经西城区政府专题会议审定后,履行行政许可,签署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协议。

 

二、申报材料

1.《西城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参见附件1);

2.《西城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申请报告》(加盖公章)(参见附件2);  

3.其他

1)近2年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财务印章);

2)近2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单位财务印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相关业绩资料;

6)《西城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承诺书》(加盖公章)(参见附件3);  

7)可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补充材料,包括: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等(加盖骑缝章)。

 

三、其他交易条件

1. 意向合作方在充分了解招商标的情况后,应在挂牌期间提交合作申报材料;

2. 意向合作方在与委托方签署正式协议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10万元交易服务费。

资格条件

1.项目参与主体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社会机构均可参与项目申报;参与项目的机构应具备较强的方案编制能力、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和相应的配套资源。

2.项目经营要求:遵循公共属性,不得以各种名义对公众参观设置门槛;坚持自主运营,不得将建筑作为转租、承包、转让、抵押等资产经营;确保公共安全,及时消除对文物建筑、公众参观等造成的安全隐患。

3.项目有偿使用要求:所有参与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的单位均需签署文物建筑使用合同,并按合同要求缴纳租金。首期合同一般不超过5年,合同期满后依据使用单位绩效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4.项目空间开放要求:文物建筑应采取不同形式对公众开放。要单辟展室,充分展示文物建筑的历史文化内涵,并对外开放。

5.项目考核要求:所有参与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的单位均需接受监督和考核。对于违反合作协议、绩效考核不达标或者在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法违规的将及时终止合作协议,并依法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参与本项目:

(1)编报虚假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虚假承诺;

(2)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法律纠纷;

(3)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事项;

(4)申请单位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5)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以及其他非环境友好型企业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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