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商项目简况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北京市西城区第二批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朱家胡同45号茶室 |
||
招商主体 |
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
||
招商金额 |
根据投资方活化利用方案确定 |
||
项 目 基本情况 |
项目区位 |
北京市 市 西城 区(县)大栅栏街道 |
|
项目概况 |
项目概况 |
1.项目区位及交通 朱家胡同45号茶室位于西城区大栅栏街道朱家胡同45号,紧邻南新华街和前门西大街,距离地铁虎坊桥站步行约15分钟,珠市口站步行约12分钟,前门地铁站步行约14分钟。周边多条公交线路可达。 2.资源禀赋 朱家胡同45号茶室始建于民国初年。建筑为一幢两层中式楼,砖木结构,平面呈“凹”字形,南为“凹”字开口方向。东立面做工较细,入口有砖砌瓦檐门罩。 |
|
保护级别 |
■ 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 区级 □ 市级 |
||
投资亮点 |
1.文物价值高 该文物建筑文化底蕴深厚、历史时代印记明显,建筑形制独特、具备时代特点,记录了自己特有的故事,传递着特有的信息。 2.地理位置佳 该文物建筑位于核心区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内,文化底蕴深厚,交通便利通达。 3.周边资源好 该文物建筑所处地段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完备,区位条件优越,文化、旅游、商务资源丰富,市场接受度高。 4.政府进行文物修缮及大市政配套 项目已完成腾退,将由政府出资进行基础修缮。其他经营性装修、装饰,在不破坏文物原貌的基础上,投资方可根据利用方案自行出资进行装修、装饰。 同时大市政已引入项目红线内,投资方可根据项目需求和设计方案直接接入大市政。 |
||
建筑物情况 (按照项目现状填写) |
文物建筑面积 |
占地面积 144.23 平米 建筑面积 276.24 平米 |
|
产权归属方 |
西城区人民政府 |
||
具体说明 |
1.坚持正面导向、公益属性。参与本项目的社会机构需认同西城区关于文物建筑合理利用和开放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遵循正面导向、注重公益、促进保护、服务公众的原则,严格按照本计划的相关规定参与项目活化利用。 2.坚持安全底线、文化传承。本次文物建筑活化利用计划旨在吸引有情怀、有专业、有实力的社会机构及民间资本参与到西城区文物资源开发利用中来,以确保文物安全为前提,以服务社会公众为目的,以彰显文物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文物价值传承传播最大化。 3.坚持科学策划、持续运营。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要按照报告编制要求有针对性地编制独立的项目申请报告和策划方案,报告要充分展现文物建筑的文化内涵或建筑特色。必须进行成本核算以及风险评估,以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4.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西城区政府统筹指导区域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工作,在坚持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权不变和坚守文物保护底线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集社会各方智慧和资本,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利用和运营管理。 |
||
其他需要 披露的内容 |
本项目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请随时关注西城区政府网站及北交所网站通知。 |
二、合作方资格条件
合作发展要求 |
本次发布的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在遵照法律法规及项目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用于文化交流、文化旅游、文化体验、非遗传承、部分公益办公等方面的开发利用。 |
合作方 资格条件 |
1.参与资格:参与主体需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机构,机构应具备较强的项目策划能力、相应的配套资源、丰富的实施经验和运营能力。 2.项目经营:要遵循公共属性,不得以各种名义对公众参观设置门槛;要坚持自主运营,不得将文物建筑作为转租、承包、转让、抵押等资产经营;要确保公共安全,及时消除对文物建筑、公众参观等造成的安全隐患。 3.有偿使用:参与文物建筑活化利用的机构需签署文物建筑使用合同,并按合同要求缴纳租金(公益项目除外)。首期合同一般不超过5年,合同期满后依据使用单位绩效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金额按照项目综合评定结果确定。 4.空间开放:所有活化利用的文物建筑均应采取不同形式向公众开放。每个项目都要设置相应的展示空间,充分展示文物的历史文化内涵或建筑特色。 5.项目考核:所有参与文物活化利用的机构均需接受监督和考核。对于违反合作协议、绩效考核不达标或者在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法违规的将立即终止合作协议,并依法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参与本项目: (1)编报虚假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虚假承诺的; (2)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法律纠纷的; (3)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事项的; (4)申请单位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5)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0年版)》,以及其他非环境友好型企业或项目的; ⑹其他不适合参与文物利用的。 |
申报流程 |
一、申报程序 拟参与本次文物建筑活化利用计划的社会机构可按照如下流程渐次推进: 1.信息获取。项目相关信息可通过西城区人民政府利记sbobet官网和国家文物局网站、北京市文物局网站、新华社新华信用平台等渠道获取。 2.前期咨询。拟投标单位可向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咨询。 3.项目策划。拟投标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并根据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及第三方服务平台的修改建议完善报告。 4.项目评审。由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5.项目确定。通过评审的项目,经西城区政府专题会议审定后,履行行政许可,签署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协议。 二、提交材料 1.《西城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参见附件1); 2.《西城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申请报告》(加盖公章)(参见附件2); 3.其他 (1)近2年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财务印章); (2)近2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单位财务印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相关业绩资料; (6)《西城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承诺书》(加盖公章)(参见附件3); (7)可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补充材料,包括: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等(加盖骑缝章)。 |